萍人字[2007]32号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切实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二、事业单位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续聘、竞聘、增资、晋级、奖惩、辞退等的重要依据,认真兑现考核结果;
三、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指导与协调。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办法。
四、全市200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工作须于2007年5月10日前完成。备案时请提供考核备案手册、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定期考核登记表。敬请不要逾期。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