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7-30 浏览

各县(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单位,省属、中央驻萍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江西省考  

区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字发[2007]108号)和《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发[2007]3号)的有关精神,原定于2007年4月8日举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调整至2007年6月30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举行。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9日—5月15日
    考试科目分为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类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及A、B、C三个级别;医古文、古汉语分为高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二、职称外语考试对象和考试等级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免试条件外,按《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对象一览表》(附件一)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凡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员,除考试科目中已单独设立外语考试内容的以外,在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通过相应语种、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三、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并获得国外院校学士以上学位者。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英语(PETS-5)、日语(NNS)、法语(TNF)、德语(NTD)、俄语(TIIPя)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者;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者(2005年6月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参加TOEFL(托福)考试70分以上(2006年以前考试500分以上)的人员。
    3、任现职以来,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往国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有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能够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5、出版过5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外语答辩,确认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级(原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者。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和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4、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终算时间之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以及1971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5、任现职以来,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水电站施工、水文勘测、外海远洋轮上工作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设区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渔业、牧业、林业、水利、测绘、广播电视高山台(站)、铁路施工、公路施工、港口与航道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任现职期间,由组织人事部门选派援藏、援疆、援外而无法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
    8、2006年起,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以及由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转换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与所转换系列的外语要求一致的。
    10、升格或者合并到高等院校以及组建为专科院校的原中专教师,首次转评高教系列同一级别职称的。
    1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1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但临床中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须选考医古文或古汉语。
    五、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购报考资料,填好《报名表》、涂好《报名信息卡》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金陵西路272号,联系电话:0799—6791980。
    2、报名时交同底免冠一寸近期照片3张,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指定处)。
    3、考生准考证领取:6月25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六、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有关问题
    1、2004年及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任现职期间一直有效;国家合格标准下达后,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试合格证当年使用有效。
    2、需要委托国家有关系列或专业评审的,按照国家评审机构对职称外语有关要求掌握。
    七、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需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审核表》(附件二),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贴入《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免试证明栏内,按照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逐级进行审核。
    八、考试时持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九、考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费[2004]1108号)的规定执行。即职称外语等级考试59元/科次,职称古汉语等级考试60元/科次,职称医古文等级考试60元/科次。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