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设区市人事局应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9月15日—16日举行。考生报名网上注册时间为7月28日9:00—8月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30日—8月3日,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30日9:00—8月4日17:00;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0日9:00—14日17:00。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人事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凡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名程序: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二)
报考人员登陆江西省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下载打印《报名表》。
设区市(含县区)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在昌中央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电话:0791-6371585)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备审。
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办理确认手续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考务费用。
四、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考级别为考1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全国共有近2万人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考生同样符合考1科条件,请各地报名时加以注意。
(三)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仍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八、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一)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九、考务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文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7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95元。
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要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江西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江西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江西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7月28日9:00— 8月2日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下载报名表 |
7月30日—8月3日 |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7月30日9:00— 8月4日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8月15日 |
向部报送试卷预订单 |
9月10日9:00— 14日17:00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9月15日—16日 组织考试 |
9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1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
10月26日前 |
完成阅卷,并报送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
11月16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江西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一)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政策问答及报名流程;
(二)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填写完成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考生的登记标识,必须填写准确并妥善保管,防止报考信息泄露。注册成功的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
(三)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人事(职称)进行资格审查。(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设区市建设部门审查确认)。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和考试确认手续。(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建设厅建管处审查确认)。
(四)办理确认手续成功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才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五)查询缴费状态。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记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
(六)9月10日—14日,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附件3: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
34.
一
级
建
造
师
|
4.
考
4
科
|
01一级建造师 (房屋建筑)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房屋建筑) | ||||||
02一级建造师 (公路)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 | ||||||
03一级建造师 (铁路)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 | ||||||
04一级建造师 (民航机场)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 | ||||||
05一级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 | ||||||
06一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 ||||||
07一级建造师 (电力)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电力) | ||||||
08一级建造师 (矿山)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 | ||||||
09一级建造师 (冶炼)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冶炼) | ||||||
10一级建造师 (石油化工)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石油化工) | ||||||
11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 ||||||
12一级建造师 (通讯与广电)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讯与广电) | ||||||
34.
一
级
建
造
师
|
4.
考
4
科
|
13一级建造师 (机电安装)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安装) | ||||||
14一级建造师 (装饰装修)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装饰装修) | ||||||
15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一级建造师 (矿业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一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2.
考
2
科
|
01一级建造师 (房屋建筑)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房屋建筑) | ||||||
02一级建造师 (公路)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 | ||||||
03一级建造师 (铁路)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 | ||||||
04一级建造师 (民航机场)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 | ||||||
05一级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 | ||||||
06一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 ||||||
07一级建造师 (电力)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电力) | ||||||
08一级建造师 (矿山)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 | ||||||
09一级建造师 (冶炼)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冶炼) | ||||||
10一级建造师 (石油化工)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石油化工 | ||||||
11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 ||||||
12一级建造师 (通讯与广电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讯与广电) | ||||||
13一级建造师 (机电安装)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安装) | ||||||
14一级建造师 (装饰装修)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装饰装修) | ||||||
15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一级建造师 (矿业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一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附件4: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79.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
1. 增 报 专 业 |
01房屋建筑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房屋建筑) |
02公路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 | ||
03铁路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 | ||
04民航机场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 | ||
05港口与航道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 | ||
06水利水电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 | ||
07电力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电力) | ||
08矿山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山) | ||
09冶炼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冶炼) | ||
10石油化工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石油化工) | ||
11市政公用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 | ||
12通信与广电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 | ||
13机电安装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安装) | ||
14装饰装修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装饰装修) | ||
15建筑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矿业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机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主题词:执业资格 考试 考务 通知
江西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