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于法鸣:各级政府要把就业纳入政绩考核
今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在人民网举办“关注民生――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网上谈系列活动”。座谈会围绕“扩大就业、再就业”主题,邀请与会嘉宾重点阐述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中央的高度重视、出台的相关方针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以及发展前景,并结合就业、再就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如何化解矛盾与困难等与网友进行深入探讨。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于法鸣表示,就业问题是全社会,特别是我们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对每一个劳动者来说,它是赖以生存、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给家庭和后代带来希望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因此它是民生之本,所以对一个国家来说,它就是政府执政之基、国家安国之策,所以,就业问题解决得好和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已经作为宏观四大调控指标之一,制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
于法鸣认为解决中国就业或者再就业的问题,努力实现六中全会提出,比较充分就业的目标,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要实行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家都知道,经济发展是拉动就业“火车头”,但是,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对于就业的拉动效应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必须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经济增长模式,包括实行宏观的一些政策,刚才嘉宾马司长已经说得非常清楚,我们要发展经济,同时要拉动就业,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过程,变成就业拉动持续、快速增长的过程。这样的经济,是又快又好发展的经济,这样的经济是社会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这样的经济才是我们需要的科学发展观。
第二,从目前来说,我们一定要全面的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这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因为这个政策是我们在总结了全世界各国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总结了全国各地在实践当中一些好的经验,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应该说是集世界各国、全国各地就业促进有效方法之大全。所以,这些政策必须落实好。主要是包括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鼓励政策,包括小额贷款、税费减免。也包括鼓励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来吸纳就业的政策,包括定额减免税费和给社保补贴,也包括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的援助政策,这里面包括开发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等。
第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从全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加强职业培训是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措施。所以针对目前我国就业结构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的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落实各项培训补贴的政策,广泛的动员和发挥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培养数千万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劳动者,特别是培养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同时,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信息网络,实现技能劳动者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第四,促进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虽然责任或者说任务指标压给了劳动保障部,但是,不是劳动保障部门一家能够把这个事情做好的,今天在座的各位嘉宾,都是国务院要求对就业一些工作负责的一些部门,所以就业工作必须是全社会来共同努力。所以首先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就业作为当地的宏观调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的内容,不能光考核GDP,最重要的是社会发展的就业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且加大各级政府对就业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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