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人字[2007]2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7-30 浏览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现就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与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报名时间
    2007年度需申报聘任高、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考代评系列人员),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参加计算机培训与考试。市直人员的培训,由市人事局人才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县(区)人员由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计算机培训分基础班和提高班,学员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报其中一门。但原己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今年需申报聘任高一级职称的人员,须参加提高班的学习。培训报名自即日起开始,市直人员到市人才培训中心报名(市金陵西路272号市财校二楼),联系电话:6791981;县(区)人员到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二、考试与发证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计算机培训后,须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考试,市直各单位(含教育系统)人员,统一到市人事局计算机培训考试基地参加考试;县(区)人员由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确定日期后,由我局人才培训中心前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萍乡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者,本年度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以考代评人员不发资格证。根据江西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所学专业为计算机(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及经考试己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者,均不须参加培训考试,可直接到我局人才培训中心换发合格证。
    三、其它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应认真对本地、本单位今年需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摸底,并及时通知其本人报名参加培训与考试。各计算机培训基地,应统一使用省人事厅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培训教材,要注重教学质量,确保培训时间以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培训与考试收费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所批复的每人140元(含教材、考务费)标准执行,严禁乱收费。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