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时间最长 谁来遏制 “过劳死”(2)
一个“过劳未死”的典型性故事
5月,是张丽出院以后安心休假的日子,在她装修一新的房子里,整整的一面墙都挂着她画的一张张稚气的水彩画。
张丽略显苍白的脸已经比半年前多了一丝血色,人也胖了2斤。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辞职,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忘掉工作,真正过上一段云淡风轻的日子。
目前张丽每天都会给自己和家人做上几道营养搭配合理的饭菜,这在以前的7、8年间似乎都是一种奢望——因为她没有时间。而现在,白天,家人上班以后,她就自由地挥毫写意,满足一下多年未竟的学画心愿。
她说,这种感觉,舒服极了。而如果没有两个月前突然在工作时间被同事送进医院,她都无法想象自己还能够在繁重的工作中瞬间停息下来。
张丽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连续的长期加班让她身心俱疲,她罗列了自己一天的大致时间表:早晨7点被闹钟叫醒,起床后没有时间吃早饭就冲到单位上班,对着电脑忙一上午,中午在食堂匆匆吃一口下午继续忙,晚上经常有应酬。赶上月末年终报表的时候,连续住在公司彻夜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说实在的,我几乎每分钟都在拼命工作,并对自己的健康进行透支,最后身体一天天垮了下来。”她说。
住院之前的很久张丽就已经感觉到身体不适了,疲惫不堪,失眠,头疼,上四层楼都要喘上很久,甚至轻度的抑郁症……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时间好好去做一下检查,更别说休整了。
“真的这样继续下去,不‘过劳死’都属意外。”她戏言道。
对话
直面“过劳死”
——政府、企业、个人一个也不能少
嘉宾:
杨清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
张聪沛
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代院长心理学专家
陈杰平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劳动处处长
宋波
《现代保健》杂志社社长
关注“过劳死”首先要关注“过劳”
杨清河:过劳死早期在西方曾经存在,但是最严重的国家应该是日本,日本经济长期排在世界第二位,其主要原因就是:作为资源匮乏的日本来说,可以调动的资源并不多,而人力资源是它可以充分利用的主要生产要素。可以说,他们通过劳动投入,靠拼人战术,支撑了其经济发展。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在许多大城市、大企业等,人们的竞争意识都有了极大的增强,危机意识、地位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威胁都促使人们以更多的精力、体力来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从而产生了一大批过度竞争状态下的过度疲劳的人群。而我们却长期忽略了对这些人的关爱。
目前,可以说还没有哪些机构对“过劳死”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尤其是疲劳研究、生理学和工作的关系、心理学和工作关系的研究等。
宋波:“过劳”现象近年来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我们关注“过劳死”的时候,一定不要仅仅停留在每个个案的分析和争论上,而是要关注已经长期“过劳”的人群,研究他们“过劳”背后隐藏的社会和制度因素,并且有针对性地实施干预,才能避免悲剧的一次次发生。
呼唤“带薪休假”
张聪沛:劳动者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要面临人际、晋升、批评甚至下岗等各种职场压力,如果这种压力得不到释放,就会产生一系列问题。
目前几乎每个从业者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过劳”的现象,可是更多的人只有已经发病的时候,才会去找医生。且“过劳”过程中的心理因素更是被人们长期忽略。中年正值人体的转轨阶段,是具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背景疾病发生的危险时期。据统计,50%的心肌梗死病人平时只会偶尔出现胸闷和胸痛的现象。这一时期,有基础疾病的人群只要遇到过度疲劳等诱因,就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该树立这样的新观念:以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和事业发展,是对生产力的破坏,更是对人性的摧残。作为个人来说,如果不能享受带薪休假的话,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懂得放弃和忙里偷闲。完全放下工作的休假,在一个月内一定不能少于两个空白天。更不要把工作带入每个长假。应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学会心理调节,让神经放松。
宋波:带薪休假制度80年代中期提出后,因特殊情况曾经暂停,直到1991年得以恢复,1994年才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很长一段时间内,传统思维习惯占据主导,休假观念没有被完全接受,谁都不好意思或者说有点害怕提出休假,怕领导和同事对自己有看法。从现在的情况看,要真正实现带薪休假这一目标仍然有难度,但希望适应时间不要太长。
杨清河:人工作是为了什么?大多数人不就是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吗?而这种提高一方面体现在工作之内,一方面体现在工作以外,如果工作内外不分,努力工作的初衷也就违背了。半个月的带薪休假制度,完全可以让人们用15天脱离社会和工作,最好是去山林放松,然后才能回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中国的全民激励可以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越是这样,我们越应该超前的意识到问题的另一面,对这些贡献大的人群给予更多的关怀,不要让人才干到30、40岁就不行了。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做法不仅会对个人和家庭造成损失,还会造成人力资本的可持续工作能力的下降和丧失,对经济的发展也会起到破坏的作用。
加班文化损害了谁?
陈杰平:欧美国家对加班是有严格的限定的,在下班以后,几乎看不到任何一家公司亮着灯。而我国,一边是大量的人找不到工作,一边却是大量的在职人员以透支生命的方式工作,可以说,这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极不相符的。
面对着劳动力的供求矛盾,一个人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就等于占用了两个人的工作岗位,加大了劳动力供给。本来我国的就业岗位就是稀缺的,创造就业岗位亦不容易。而之所以习惯性加班正成为常态,与时下劳动力价值与价格的扭曲不无关系,如果单位和企业都依照法律规定成倍给付职工加班薪酬,那么从正常的成本考量,单位与企业并不会选择成本更加高昂的个人超时工作。
如果每个在职人员真的能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权益,而不是不惜以透支生命来获得上级认可或是保住职位。习惯性加班就没有道理成为职场的常态。劳动者一定要有这样的认识,在经济学意义上,全部选择不加班和全部选择加班相比,更可以使劳动力价格得到很好的体现。
杨清河: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要追求人的发展,基于此,“以人为本”就必须成为这一发展的前提。而要实现这一点,既不能靠利润至上的企业,也不能靠相对弱势的职工。唯有法律和制度堪此重任。中国的劳动力市场还不成熟,因为有时的加班只是临时性的工作,如果公司可以在人才市场的人才库里找到这样的临时人员,那么就可以临时性雇人完成这项工作,而不必让自己的精英人才透支体力,造成损害。对于加班的补偿企业执行不够,我们在这方面也没有监管到位,政府应该肩负起应负的责任。而造成“过劳”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有什么样的解决办法,我们将在近期制定课题进行系统的研究。
8小时应完成多少工作?
《劳动法》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可是,8个小时到底要做多少工作呢?《劳动法》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
据了解,很多企业把工作量定的很高,8个小时完成工作量几乎成为不可能,从而引起超时加班。还有些企业,只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完成什么样的工作目标,根本都没有考虑工作量,因此造成严重的超时劳动。
陈杰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有一套完整的劳动定额体系,即技术类非规范类劳动标准。在国外,这样的标准也都很完善,一般都是由行业雇主与工会协商谈判制定,或者由大的企业做出行业标准,其他企业参照使用。但到后来,这样的劳动定额标准却被渐渐抛弃了。目前基本就是缺位了。
美国职业健康与安全研究所是一家专门研究如何预防与工作有关的损伤及疾病的机构,该机构发言人说:“工作要求超过一个人的能力,就会出现问题。”当今社会,企业老板越来越意识到压力对员工健康和生产力造成的影响。该研究所和美国心理协会建议公司通过采取措施来减轻工作压力,包括保证工作量符合员工的能力、界定员工的任务和职责、制定工作与休息之间合理的时间表等。
陈杰平说,我国《劳动法》实施已经过去了十多年,相关规定目前还有待细化,比如每周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是否就应该增加雇佣人数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工作量都没有具体的界定,使得企业可以轻易在这些方面做文章,而对人力资本进行掠夺式开发。只有完善的法规和有力的监管执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才能得到保证。
上一条:
离开薪酬体系支持的战略还能实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