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实习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技能,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我部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职业和范围
(一)大赛职业
大赛设置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五个职业。
(二)大赛分组
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大赛分为学生高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和学生中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的全日制中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计算机维修工大赛仅设学生中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的全日制中、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二、参赛对象
大赛所设职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大赛。
三、大赛标准
本次大赛学生高级组以《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焊工国家职业标准》、《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学生中级组以《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焊工国家职业标准》、《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计算机维修工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参照国际青年奥林匹克技能竞赛标准和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大纲,并结合学生不同组别特点统一组织命题。
大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各职业具体大赛技术要求将另行下发。
四、大赛组织
此次大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办,广东省机械技工学校协办。大赛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工作。
各省级劳动保障厅(局)技工院校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本赛区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的大赛工作,同时报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大赛分院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三个阶段。
(一)院校初赛阶段
2007年6月30日前,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赛报名和培训练兵;以赛区为单位指导本地院校进行初赛,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级复赛。
(二)省级复赛阶段
2007年9月30日前,在全国组委会统一指导下,以赛区为单位组织省级复赛,对优秀选手和单位予以表彰,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三)全国决赛阶段
2007年11月30日前,组织全国决赛,举行闭幕式和表彰获奖选手,开展有关论坛和教学成果展示、宣传等活动,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对全国决赛中获学生高级组各职业前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学生中级组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职业前5名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计算机维修工前10名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对全国决赛中获学生高级组各职业第6-1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学生中级组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职业第6-15名选手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计算机维修工职业第11-20名选手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三)对全国决赛中获学生高级组和学生中级组各职业前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雏鹰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对前10名选手的选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其他选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
(六)对前10名选手的选送院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教学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赛区可参照本奖励规定制定本赛区的奖励办法。
各级劳动保障厅(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积极申请地方财政支持,要广泛发动组织各类技工院校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将大赛活动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技工院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大赛活动成功举行。
联 系 人:杨耀双、林琪、陈志集
联系电话:020-86200713、020-83353315、010-84661054
传 真:020-86601261、020-83353299、010-84661050
附件: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 张小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副 主 任: 于法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
刘 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方潮贵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委 员: 张 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林应武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许荣东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秘 书 长: 宋 建 (兼)
副秘书长: 王晓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资格处处长
冯 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培训处处长
冯振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培训处调研员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蔡 兵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处长
葛国兴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林应武 (兼)
常务副主任:葛国兴 (兼)
副 主 任:姚春生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副处长
梁建军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副处长
林丽珊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副处长
王 煜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术研究室副主任
杨耀基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陈乙洲 广东省职业训练和技工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俊鸿 广东省机械技工学校校长
办公室成员:杨耀双 广东省机械技工学校副校长
葛步云 广东省机械技工学校副校长
王建平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林 琪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
曹国平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术研究室
付 鸫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鉴定指导中心
陈志集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