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任务明确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3-30 浏览
       实施“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大力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是“十一五”时期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每名基层公务员应参加不少于12天的轮训。这是记者从3月22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人事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尹蔚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出席会议。
 
        尹蔚民在讲话中指出,公务员培训工作必须把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作为培训工作的方向;必须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目标;必须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培训事业发展的动力。
 
        尹蔚民强调,要贯彻落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十一五”时期把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围绕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政治理论培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实施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围绕能力建设主题,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对口培训;围绕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基础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围绕服务人事人才事业发展,切实加强人事系统干部培训。
 
        据介绍,公务员四类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初任培训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适应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任职培训着力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胜任能力,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相应能力培训目标和内容。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根据岗位职责需要,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在职培训着力促使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
 
         据悉,中组部、人事部将制定出台《公务员培训规定》等制度,同时,重点建立健全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和培训登记制度。“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东部省市将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6万人,其中人事部组织对口培训7000人。“十五”期间,各级人事部门举办了对口培训班163期,培训骨干公务员710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西部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还研讨了《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11家单位作了经验介绍。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厅(局)长、处长共13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