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造企业年金金手铐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1-05 浏览
面对社会老龄化问题凸出和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近年来,企业年金日渐成为企业的决策层、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和员工个人的关注重点。
  从优势来看,企业年金为企业提供税收的优惠政策和投资收益,提高了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和账户管理能力。同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能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励员工的长期贡献精神,保持企业竞争力。而员工则受益于就业安全感,并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
  因而,企业年金也被称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金手铐”。实施企业年金计划,能实现雇主和雇员的双赢。
  目前来看,市场上陆续出台的“企业年金”方案,也有称为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团体保险,方案本身和精算标准有很大差异。企业的财务和HR人员如何“慧眼识金”,提交给雇主和雇员一份满意的年金计划呢?
  笔者根据以往操作成功的案例和一些探讨思路,为HR们设计企业年金方案“穿针引线”。
  周全设计方案
  缴纳计划和确定形式目前在美国、香港地区、日本,比较流行个人实账账户确定缴纳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简称DC计划,包括利润分享、节约储蓄、现金购买、股票奖励,还有员工股票拥有)。
  运行容许条件在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要有持续经营赢利和支付企业年金的能力。
  运行管理机制需征得企业工会和员工代表大会半数通过,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设立内部受托管理机构或选择外部受托管理机构;选择账户管理机构、基金投资管理和托管机构。
  参加人范围和条件国家有关试行政策规定适用于试用期满的员工。目前有的受托机构把范围限定在从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有的规定员工的配偶和子女不在此例,有的限定参加员工的工作地和居住地必须在中国大陆,有的规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5人等。需注意的是,在有关文件实施细则未出台的情况下,人事代理公司在为所代理员工设计企业年金计划时,应谨慎控制风险。
  供款来源与缴纳方式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员工工资收入,统筹确定计划年金缴纳水平;结合企业缴纳比例,确定员工个人缴纳上限;选择企业供款、年缴或一次性缴、定期、不定期、定额、不定额的缴纳方式。
  权益归属注意事项
  账户目前受托机构在供款之后,将企业中公司和个人的缴纳部分分立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两个账户,员工的账户及回报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
  权益公司账户部分有以下3种情况:员工法定年龄退休、工伤残疾不能胜任工作(有的机构设定全残)、身故,员工可以100%拥有企业缴费的所有权益。而员工未满服务期离职,只能获得个人账户,公司账户中的一部分归属为公司权益  把握升浪起点 炒股不如炒汇外汇市场直通车 没有必赚只有稳赚。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对企业重组产生的退职的权益归属问题。
  期限企业可根据约定期限和退休金,设定期限归属期。不同企业权益归属期限的规定也不同,有规定为服务期限3年以上的员工设置100%的权益归属,也有设置5年服务期的。如果企业为服务期限不满的员工申请100%的权益归属,则需经有关机构审批同意。
  年金的领取和转移
  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分年、月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身故职工和退休人员身故,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享有100%收益权。
  账户转换员工转换企业,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可以随同转移。如新企业未建立企业年金账户,可暂由原企业受托机构代为管理,也可一次性提取。如新企业有企业年金账户,原企业和新企业可合并计算。
  异地当企业申请年金支付后,保险公司会设立个人银行账号,不会影响异地户籍人员领取和缴纳。
  保险费计算和税收优惠
  保费计算=供款金额+供款手续费+账户管理费。
  保费规定最低保险费为每一被保险人每年≥1200元;每一投保团体每年≥5万元
  免税优惠企业缴费可享受工资总额4%的免税优惠,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
  员工个调税员工缴费计入息费和投资收益的税收,个人所得税可在领取时支付。
  利率回报企业年金属保本型投资账户。
  所以,财务和HR人士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不能忽视的是投资回报率。
  综上所述,设计企业年金首先要遵循国家法律和了解政策依据。即制订企业年金时,参照2000年国务院将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实施原则、分配办法等指导思想;2003年,劳动部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确定DC计划;2004年,四部委联合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