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福利制度的本义(2)
六问:对如何消除这种“福利腐败”,前一段大家探讨得比较多,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其治本之策是什么?
辛鸣:福利腐败并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在其背后有着盘根错节的利益冲突,也埋着社会不和谐的隐患。消除福利腐败,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像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所强调的那样,“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者,让成本过高的企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压力。只有这样,企业才会有控制成本的主动性,也才会有消除“福利腐败”的动力。但在目前行政垄断不可能马上消除的前提下,强有力的行政监管与政治约束是关键的,而且重点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政治问责和政治纪律约束。七问:怎样看待“单位福利”?李志宁:现在不少单位喜欢发一点项目不明的“补贴”,或年底发些各式各样的“年货”,常常不定时也不定量,姑且可以称之为“单位福利”。凡是有点额外收入的单位,大都如此,即使是单纯靠财政拨款的单位,也不例外。既然,现在我们有允许单位“创收”的制度性豁口,既然大量存在“垄断福利”(其实那也是一种垄断行业的“单位福利”),那么“单位福利”也就在所难免,但不是正路。
目前,我们的工资分配制度,仍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在现行的工资制度下出现的“单位福利”,一方面,使得分配在广大职工中“平均主义化”;另一方面也使得腐败进一步蔓延。因为很多单位为逃避工资总额的“税”采取了发实物、或者发商场购货券的办法。这样,一些有关系的采购人员,又可能和商场联合起来,购物拿回扣,大家都心照不宣。这种现象在很多单位都存在。
八问:是什么造成了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不同的福利待遇?
李志宁:无论是垄断行业,还是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现在都有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就是所谓“体制内”的职工与“体制外”的工作人员之区分,临时工、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大不相同。在一些工矿业和建筑行业,差别更是迥异。这是由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农民工”,做着最粗笨的体力活,劳动时间很长,工资很低,其身份和待遇比“临时工”还要差一截子,几乎没有任何“福利”待遇,许多工人甚至得不到危险工种的劳动补贴等。尽管我们已做了很多努力,但这种状况是应当尽快改变的。
九问: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如何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建立公正的福利分配体系?
李志宁:中央提出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很有战略眼光和执政智慧的,但是,社会要和谐必须建立起一个“公正的分配体系”,这一点上,路途还十分遥远。构建公平的社会分配体系,如果从福利的角度看,我认为有两点:第一,要对人民福利建立一道保障屏障网,发展以扶老、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第二,要取消“垄断福利”,把这部分钱收归国有,并投入到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制度建设中,逐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福利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分配公正。
关键词诠释
福利:一般指单位发的工资外收益,经济学上将之分为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个人福利是指一个人获得的满足,它可以看作是“幸福”或“快乐”的同义语,社会福利是指一个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福利的总和或个人福利的集合。
“福利腐败”:是指一些垄断性行业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的行业腐败现象。
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学(welfare Economics)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在20世纪早期形成于英国,是从资源分配和国民收入分配两个方面研究实现最大社会福利所需的条件以及为了增进社会福利所应该采取的政策措施的经济学。
调查资料
来自人民网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67.1%的人认为“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把较高的生产成本转嫁给了全社会”,84.7%的人赞同“取消这种特殊福利”。另有56.0%的人认为,“垄断福利是慷国家之慨,获一己之利,应该立即废除”,54.9%的人认为,“垄断企业的人生产成本应该接受社会监督”,46.8%的人认为“不消除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垄断福利难以根除”。还有11.9%的人认为,“垄断企业效益好,他们给员工好福利别人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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