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福利制度的本义(1)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11-02 浏览
 提起“福利”,人们并不陌生。但“福利”到底是什么?是单位发的一些禽蛋水果、劳保用品?还是“福利性的货币补贴”?福利是不是如有人所说的,是“大锅饭”的代称?怎样看待近来经常见诸报端的“福利腐败”问题?我们又该如何从构建公平的分配体系高度,看待福利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请看——
  一问:“福利彩票”、“福利基金会”、“福利院”、“单位福利”、“福利腐败”……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都与“福利”二字相连。那么,到底何为“福利”?
  李志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一般说,福利就是某种工资以外的“物质利益”。它并非一个简单的概念,它起码应当被分为三种:1、人民福利;2、行业福利;3、单位福利。另外,还可分出个人福利与社会福利等。
  辛鸣(中央党校研究室处长、经济学博士后):福利是一个被普遍使用的概念,但也是一个含混、歧义比较多的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领域、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群体对之有着不同的理解。
  经济学意义上的福利大致有两个特点,一个是非货币性,福利虽然以货币为基础,但并不直接体现为货币,或者说即使以货币形式出现,但更注重明确的使用意图与去向,可称之为专项货币。第二个特点是弱劳动性,福利的分配不是严格的按劳分配,它带有一定的“大锅饭”味道,只要进入该范围,皆可均等使用、人皆有份。比如说,一个机关幼儿园,部长的孩子可进去,普通职工的孩子也可进去。
  李志宁:在我看来,福利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民福利,是一种保障人们社会生产、生活和发展所必须的基本的社会保障。新中国成立后的50-60年代,我们国家实际上实行的是“福利国家”的政策,各级政府财政都有大量“人民福利”性质的支出,这样,就在大范围内为人民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8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人民福利”慢慢地被取消了。
  二问: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我们所讲的“社会福利”与西方“福利国家”意义的福利含义是否相同?
  辛鸣:社会福利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就广义上讲,凡是政府和社会提供的、为提升国民的物质和精神水平而采取的措施都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在福利国家,社会福利通常涵盖了社会保障,包括了政府和社会为国民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内容。狭义的社会福利的概念,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举办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之外的各种福利事业和公共服务。
  在我国,社会福利既包括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如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也包括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以某一特定群体为对象的专门性福利事业,如为残疾人举办的各种福利企业,为无依无靠的老人举办的养老院,为孤儿举办的孤儿院,为问题青少年办的教养院等,还包括国家发放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如为城镇居民发放的副食品补贴,等等。
  三问:目前,社会上大量存在着“行业福利”,垄断行业的还被称为“垄断福利”,怎样看待这些福利形式?
  李志宁:据报道,目前国家的许多“垄断行业”实行了高工资、高福利。反映比较大的如电信、电力、民航、金融、保险、铁道、石化、邮政和水电气等若干公用事业。他们的工资不仅远远高于一般性行业,而且还享受着高福利。有人称这种“垄断福利”为“福利腐败”,我看一点也不过分。
  辛鸣: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福利腐败”是腐败,不是福利,其要害在于垄断,而且往往是行政垄断。在行政垄断的保护下,这些企业无偿获得了国家拥有的特殊资源(如航线、频谱、频道、路权等)和特许资源(如专卖权、各种指标等),乃至国家信用(如银行信用实质就是国家信用等)。本来,这些企业获得垄断权后所产生的垄断利润应归国家所有或者归全体国民所有。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现实中,有的企业一面喊着自己亏损,一面却将垄断利润转化成了垄断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利益,进而转化为企业和部门中的个人的收益。
  四问:有人说,垄断行业“效益好”,多发些福利是正常的。怎样看待这一观点?
  辛鸣:我们承认,福利作为一种非工资性的、非货币性的报酬,是企业保障员工权益,调动激励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形式。不论是我国的企业还是国外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所有制和形式的企业,都有着各自的、不同形式的福利安排。如发些毛巾、肥皂、洗衣粉等日用品,或水果、禽蛋等副食品。企业、单位花点钱,营造一个大家庭的感觉,确实可以有效地增强职工的凝聚力与归属感。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福利是企业的基本责任,也是企业发展的手段。
  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这种福利的费用支出,是来源于它的利润留存。工资是固定的,刚性的、事先计入成本的,而福利则是可变的、灵活的、视企业阶段性效益好坏而可取舍的。所以,合理、科学的企业福利是提高企业盈利效率、促进企业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相反。
  可是“福利腐败”与之“叶徒相似,其实不同。”我们目前存在“福利腐败”现象的这些企业往往都在亏损甚至是严重亏损。比如,电力行业在全线亏损,石油行业在油价连续上涨的情况下还收不抵支。为什么这些企业可以一方面亏损、持续亏损、巨额亏损,另一方面还不断地搞福利、甚至搞超过工资收入的福利呢?因为这些福利是不需要考虑成本压力的。这些企业不必为自己的亏损埋单,也不必为这些福利埋单,他们的亏损和职工福利最终都由政府和国家承担。
  李志宁:垄断行业,是依靠国家权力和特殊的地位来获取垄断利益、获取“效益”的,他们的“高福利”却只在行业内、甚至在一小部分的人中分配。严格讲,这不是一种分配,而是一种通过特殊地位获得的特殊收入。难怪在有的人看来,“福利”二字,已经成了掩盖不公正分配的纱幕。
  五问: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福利腐败”会不会成为社会不和谐的一个诱发因素?
  辛鸣:我们知道,现在一些所谓福利收入已经超过工资收入,还有的企业的福利已经高于全国城镇职工年均收入的好几倍。由于这些企业的高福利与高收入,使得该企业一个办事员的收入可能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同类办事员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福利腐败及其背后的高收入使得该类企业的员工与社会上其他行业同类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尤其是在当今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昔日大家都是国家职工,都是国家的主人公,事变时移,就仅仅因为你在垄断行业,我在一般竞争行业,你轻松悠闲,旱涝保收,我下岗分流、转岗未能就业,靠低保度日。天壤之别,这公平吗?这种心态的不平衡所导致的不和谐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