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9-26 浏览
省人事厅、省供销社《关于表彰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赣人字〔2006〕10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按照“坚持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变,建设三大体系”的发展思路,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加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为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供销合作事业管理队伍,把我省的供销合作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省人事厅、省供销合作社决定:授予九江市供销合作社等14个单位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   章根盛等14位同志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省人事厅、省供销合作社号召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工作精神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品格,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全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江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1、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14个)
  九江市供销合作社
  上饶市供销合作社
  新余市供销合作社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
  彭泽县供销合作社
  都昌县供销合作社
  永修县供销合作社
  浮梁县供销合作社
  渝水区供销合作社
  贵溪市供销合作社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
  上高县供销合作社
  玉山县供销合作社
  婺源县供销合作社
  2、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14名)
  章根盛    南昌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王松贵    彭泽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黄少华    都昌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吴卫东    永修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胡绍雄    浮梁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黄  威    渝水区供销合作社主任
  丁根火    贵溪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肖赣华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黄增华    上高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钟明和    玉山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洪永丁    婺源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涂滨根    九江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施徽洲    上饶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张智程    新余市供销合作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