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9-25 浏览
根据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2号)和省纪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6]127号)精神,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审核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单位评选,省纪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决定,拟推荐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察局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对拟推荐的对象如有意见,请于2006年9月27日前,向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人事厅反映。

  联系电话:
  中共江西省纪委干部室:0791-6242541

  江西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791-6386265

 附: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察局简要事迹介绍

 

中共江西省纪委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监察厅
2OO6年9月20日

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察局简要事迹介绍

  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以社会倡廉、组织促廉、家庭助廉为主要内容的“三廉”教育,从思想上织起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互廉网”。在大街小巷悬挂廉政标语1300多条,张贴廉政公益广告1165幅,建立廉政宣传栏120余块,阅览室400多个,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抬头见廉、低头思廉”的氛围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和监督意识。全区120名党政一把手及其配偶联名签订了以“珍惜亲情远离腐败”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承诺书》,向每个科级干部家庭赠送了一本《创建廉洁家庭》,让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风细雨般地接受家庭美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二是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明显。2000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38件,立案查处372件,其中大要案157件;给予党纪处分196人,政纪处分2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人;收缴违纪款50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00余万元。三是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创优发展环境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从2003年开始,先后开展了“发展环境创优年”、“规范服务效能年”和“和谐环境诚信年”三项活动。2004年,为了迎接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胜利召开,在规范服务、提高效能上下功夫,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在区电视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栏中公开承诺;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承诺制和“一站式”办证服务;印制《执收执罚监督手册》,严格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开设“行风政风”热线,开展行风政风万人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发展环境的廉洁、务实、高效,为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顺利举行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部门和环节,结合实际,从“权、钱、人”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切合基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效较为明显。2000年11月,袁州区纪委、监察局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12月获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发的“江西省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先进集体”,2003年和2004年分别获全省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以来连续五年获宜春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