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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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xnews.com.cn 2006-05-26 0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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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五项政策(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原所长 谭虎):一、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可以享受《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中有关税收减免优惠和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费用优惠等政策;二、设立创业基金,资助自主创业者的先期投入;三、创建创业项目库,帮助毕业生寻找创业方向和项目;四、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自创办之日起,一年内减半缴纳房租费和水电费,三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五、强化服务职能,在办理营业执照、资金借贷、税收减免等方面,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高校毕业生基层扶贫(省人事厅专家处调研员 喻经强):从今年到2010年,招募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两年,政府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并为其购买综合保险。 支持涉农创业(省国税局流转税处副处长 王用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可按13%抵扣进项税额。符合条件的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粗加工取得的收入,免征或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社会保险补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局党支部书记 蔡宝琦):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了灵活就业、进行就业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政府给予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是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 | |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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