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十七届高级人才洽谈会
邀 请 函
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促进高级人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配置,合理流动,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定于
一、大会时间:
二、大会地点: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
三、参会单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三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企事业单位,国务院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及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全国各高等院校等。
四、大会内容:组织各类高级人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技术信息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进行项目洽谈和智力引进。
进场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和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本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
五、参会办法:参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人才需求信息表及参会费,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市场登记报名,先填写展位确认函。外地单位可以通过电汇等形式办理预定手续。
六、展位设置及收费标准:大会设置展位130个,规格
七、宣传及信息发布:本次大会将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人才市场报》、相关网站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等为招聘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印制招聘信息会刊在大会上发放。
联 系 人: 王 平
电 话: 010-81918617、13521701127
传 真: 010-88083550
电子邮件: wp7811@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开户名称: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帐 号:0200004209200000195
wp7811.blog.hexun.com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