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力资源市场缺少一套职业经理人的评价体系,自律无效的情况下,“他律”的缺失无疑纵容了职业经理人为人做事的“不职业”——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对职业经理人曾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职业经理是干什么的?就是保姆——一个企业的保姆,用经济学术语讲就是企业代理人。他们的职业操守,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国目前最为缺少的,可以说是那种有道德的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固然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应该恪守的,而作为法治社会,制定与职业经理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避免那类“不职业”行为发生的有效办法。
浅层 利用手中权力公开吃拿回扣
案例:为一家著名IT企业做公关代理业务的公关公司负责人最近十分不快——IT公司公关经理换人了。“又要重新‘喂’饱新人,才可能不丢掉这家大客户……”在外企以及人们耳熟能详的本土“现代企业”中,所谓的“职业经理人”利用手中权力“吃黑”,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了。
分析: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吃拿回扣,是职业经理人的不规范行为。它经常发生在采购者利用采购决定权,获得返点或回扣。这种现象在国内很普遍,而且很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会消失。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了中国社会的人情关系,而这种价格弹性体系是与之相适应的。
这种现象在西方社会比较少见,原因就在于国内的市场价格体系不透明。中国人爱打折,一方面是购买者希望打折,另一方是销售人员也需要提供折扣的价格,供需双方的需求无形中制造了一个价格浮动的空间,有空间意味着有机会,自然有人从中获利。
随着市场环境的成熟,价格体系弹性空间越来越小:某种品牌原料的成本是多少,某个媒体广告的价格是多少,提供这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怎样……当价格都成为公开的,回扣自然就会消失。
专家建议:在目前这种价格体系下,公司要绝对杜绝回扣现象发生不太可能。如果公司监视或审查这类问题,付出的代价甚至超过回扣造成的损失。所以,公司一方面给与这类职位合理的薪酬,另一方面只能靠经理人自律。但好在吃拿回扣对公司的损失是可控的,所以有的公司默许了它的存在。
中层 利用职务平台捞取个人无形资产
案例:一“打工女皇”,曾在两家著名外企工作,利用各种公开场合张扬个性。后来辞职,根据自己的职业经理人传奇生涯创作一本书,但业界有人批评“乘机著书,说老东家的不是”。而后又利用其明星效应,她顺势进入一家民营企业担任重要职务。
分析:如果说,吃拿回扣还是可见的,一些“精明”的经理人利用现有的职位平台捞取更多的名誉或社会关系。谋取这些“无形资产”更加隐蔽,公司也更难控制。
最常见的是一些经理人频繁地抛头露面。但公司很难界定这种个人曝光行为是否与企业形象推广有关。这些职业经理人不是张瑞敏对于海尔,或柳传志对于联想的意义,他们个人不能代表企业形象,但他们却频繁曝光,有的甚至对企业有负面作用。公司却必须为他们支付赚取个人无形资产的成本。这些无形资产将为他下一个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公司仅仅是他个人职业生涯的一个跳板。
专家建议:把目前的职位作职业生涯的一级台阶,把所在的企业当作一块跳板,这说明经理人并没有与企业建立忠诚关系。只有公司建立起良好的激励制度,才会减少这种现象。因为“只有当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的命运与企业联系在一起时,合作才是长久的”。
深层 利用原有资源为自己建立与之竞争的业务
案例:2000年,创维电视 “兵变”,职业经理人陆华强带领100多位“创维人”集体跳槽至高路华。其间,陆强华还发表了一封《致创维销售系统全体员工公开信》,将其个人与创维集团四年来的恩恩怨怨彻底公开。
分析:有的职业经理人跳槽时,进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自己创业经营同样的业务。更令股东气愤的是,一个经理人在为公司服务的同时,居然同时在经营自己的企业。其实这种现象在中国很常见,上市公司的各种关联交易有时侵害到股东利益。而这种问题很难控制。
这些竞争关系的企业,甚至就是经理人利用任职期间原有公司的资源发展的。这些资源有可能是原公司的客户,也有可能是原公司的人才,还有些是存在脑子里的商业机密。一个经理人在某一职位经营了几年自然会积累很多东西,据国外的统计,71%的经理人的技术或者一些重要的资源都来自于他原来的雇主。
这种现象在新兴快速发展的产业里层出不穷,特别是新公司制度不完善,利益关系模糊,容易出现纠纷。
专家建议:在中国,道德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在西方社会是依靠法律约束解决这类问题:规定详细的法律条文界定经理人的行为规范,所以公司留给职业经理人游刃的空间很小。
公司应该与重要员工签订合同,让所有的人知道应该怎样,违反的后果是什么……在某些行业有保密期,规定保密期内职业经理人不准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去工作,以及不准到同行去工作,甚至规定不准开同类性质的公司。
专家点评
智联招聘网CEO 刘浩——拉开“灰幕”
职业经理人行为的不规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成熟的市场环境造成了“灰幕”的空间。
“灰幕”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该分清轻重缓急。表层的回扣现象,经济利益损害的额度还是可见的,也是可以控制的,现阶段企业不必过于执著消灭回扣。但侵害到的公司商业机密就比较严重了,因为商业机密被侵害,将威胁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持续成长的风险。这类暗箱操作应该格外警惕。
从根本上看,公司治理结构不同,决定了职业经理人在实际操作当中不同情况出现。在公司治理结构这个框架下讨论职业经理人的问题才有意义。有些经理人在大企业工作,薪酬很高,但他们的忠诚度并不高。原因在于没有股权的激励机制,企业发展与个人发展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公司良好的股权关系会减少职业经理人不规范的行为发生。
从某种角度讲,人都是有贪婪的本性的,但进行灰色交易时,他会权衡利弊,毕竟这种行为是冒风险的,当收益与风险成正比时,就会行动。所以社会整体对职业经理人的评价体系和法律环境的成熟,才能更有效地制约职业经理人的灰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