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低工资新标准每小时3.5元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2-07 浏览
今后你在浙江的企业打小时工,如果企业付给你的工资每小时3.5元都不到,那你就可以告企业违法了。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浙江省首次实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以此保障浙江省所有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浙江经济发展很快,相应地还对2001年制定的四档最低月工资标准也分别作了调高。
  首次发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共分四档,分别为3.5元、3.9元、4.3元、4.7元。新调高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也为四档,分别是390元、430元、480元、520元。比此前的标准分别调高了50元~80元,是调整幅度较大的一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浙江省下辖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分别从四档中选定标准并予以公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