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出台新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办民企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2-07 浏览
在广州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享受分期注资的优惠政策。
  这是记者从广州市科技局局长蔡刚强在广州市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所作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快发展广州民营科技企业的议案的实施方案》的报告中获悉的。
  据蔡刚强介绍,政府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措施主要包括:
  放宽对企业注册资本的限制:投资者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分期注资,首期注入资金可放宽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额的15%,但最低不得少于3万元;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须追加至50%以上,3年内全部到位;
  放宽对企业出资方式的限制:投资者开办科技型企业,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科技作价出资,其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60%(另有约定的除外);
  放宽对企业设立条件的限制:投资者开办科技型企业,其开业的非关键条件尚有欠缺,但在一年内能够完善的,可先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并按正规企业实行预备期管理;在科技园、工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区内申办企业,只要园区建设已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企业场地使用有合法的权属证明,可对企业实行预备期制度,发给一年期的营业执照,一年内企业完备相应的手续后,再换发营业执照。
  放宽对民营企业专项审判的限制:企业设立登记时,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其他前置审批项目均改为后置审批;对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核发用于筹建的有效期一年的营业执照;对后置审批事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承诺直接核发营业执照;对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项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并联审批的流程,会同各相关部门办理。
  蔡刚强表示,还将加强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同时给予广州民营科技园一视同仁地享受市给予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