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组工干部买官卖官先免职再调离
成都:组工干部买官卖官先免职再调离 |
|
(颜 武 邓仁全)成都市委组织部近日为部机关组工干部量身定做了六条“清规戒律”。 对“跑官要官”的组工干部,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在民主推荐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一律调离组织部;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调离组织部;干部考察中对群众反映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不调查核实或隐情不报的,严肃追究考察人的责任;对拟提拔的部机关干部,在提交部务会讨论前,书面征求部纪检员对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 来源:中国人事报2005年6月3日 |
下一条:
上海:新录用公务员 基层实习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