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财政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5-04-11 浏览

鹰潭市财政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方案 ===

                                                            

    为深化财政制度综合改革,规范市级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市财政局改革发展趋势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择优聘用优秀人才,促进财政干部队伍结构的优化和素质的提高。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设置
1、国库支付中心招聘财会工作人员8名,职位设置:(1)01财会职位,职位代码01,职位数4名;(2)02财会职位,职位代码02,职位数4名。
2、国库支付中心和信息中心招聘计算机管理人员各1名,职位设置: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位,职位代码03,职位数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热爱会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具体要求:
1、财务会计人员职位(01职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财会专业(财政、审计、金融、会计或财务类)本科以上毕业证,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3年和2004年财会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无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和会计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不含会计员),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财务会计人员职位(02职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财会专业(财政、审计、金融、会计或财务类)大专以上毕业证,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3年和2004年财会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无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证和会计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不含会计员),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位(03职位):
具有全日制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本科以上毕业证。
同时符合报考01、02和03职位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种职位。
四、聘用说明
1、被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档案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2、按招考职位招聘计划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指标(01职位核减指标相应增加02职位招聘指标)。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相片三张(现场数码照相),并填写《报名表》。
1、报考告示:在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和鹰潭人才网(网址:www.ytrcw.com)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2005年4月17日至18日
3、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市胜利路30号)
4、报名费用:100元
5、联系电话:0701-6445580、0701-6271040(市人事局)
             0701-6447096(市财政局)
六、考试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将聘请专业院校老师分职位集中封闭命题,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财会人员笔试范围为会计基础(比重30%)、预算会计(比重20%)、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比重50%);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笔试范围为数据库、C语言、网络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并由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考生总成绩=笔试分×70%+面试分×30%。
笔试时间:2005年5月7日    上午 9:00-11:30
面试时间:2005年5月14日
笔试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总成绩,分职位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与列入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考核工作由市财政局和人事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适应本职位要求的情况,并进一步核实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对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报考本职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论以及招聘职位的要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醒目地方张榜公示。对无疑议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招聘监督
市监察局派员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监督,投诉电话:0701-6250911
九、该招聘方案由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OO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