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湖南省人事厅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全方位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素质明显提高。
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上注重体现时代的特点。普遍开展了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WTO知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知识培训。
为培养一批精通世贸准则,熟悉国际惯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002年以来,省人事厅分别与财政厅、审计厅、司法厅联合发文,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了相关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了财会、审计、律师、英语强化等三期WTO知识高级人才培训班,均采取在省内高等院校脱产培训和境外学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内培训费用由送培单位负责,境外培训经费由省人事厅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费中解决。
去年9月至11月,省人事厅与省农业厅在湖南农大联合举办了全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培训班聘请湖南农大学科技术带头人和农业厅的高级专家授课,围绕农业生物技术、农村发展战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国内外最前沿的农业生产理论、农业最新技术等21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为湖南农业产业化培养了一批新的骨干。
为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与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约束措施。一是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职务挂钩。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二是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挂钩。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三是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注册挂钩。建立和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行业),如卫生系统,凡未完成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也不得办理执业资格注册登记手续。四是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挂钩。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湘 仁)
摘自:中国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