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大力提高执政能力———2004年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5-01-14 浏览
2005-1-14

  2003年12月19日,一个永载史册的日子。这一天,我国迎来了人才的春天、人才工作的春天,开启了一个人才辈出、群星璀璨的新时代。
  而今,一年已经过去,历史的长河中将因此积淀多少精彩、多少华章!
  一年前,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由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一年后,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部署,党政人才等三支队伍一起抓,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初步开创了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是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公务员队伍建设是其重要的内容。
  2004年,“凡进必考”、“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竞争上岗”,这些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得到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公务员队伍建设在已有良好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体推进
  2004年4月,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此前,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这些改革举措,通称“5+1”文件。集中出台这些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协调,整体推进、不断深化的新阶段。
  “5+1”文件出台后,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明显加大。一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亮点频现:“公推公选”、“民推竞选”等选人模式在实践中不断突破;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不断扩大,选拔中的竞争性得到加强;强化集体决策,全面推行票决制;改进政绩考核,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效能建设,“民评官”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部分;不断探索监督“一把手”的有效办法,并初见成效;官员问责风暴推动引咎辞职,为“下”找到新思路。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和反复修改,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共同完成了公务员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现在,公务员法草案已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据悉,公务员法草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体现了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要求,以推行11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新的发展和突破。
  公务员基础建设问计于民
  2004年7月30日,人事部和卫生部在各自网站上发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并给予了积极回应。同时,也有网民提出不同意见。在吸收网上意见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标准中有11条、17处作了修改、完善。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关系千万人的切身利益,政府理应倾听人民的声音。群众普遍认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塑造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11月15日,为了进一步集思广益,人事部和卫生部决定,修改后的体检标准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为了提高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科学化水平、加强考试录用基础研究,人事部已将部分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和公务员录用考试5个科研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公开竞争。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指出,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11年来,类似的正式公开征集工作在人事部尚属首次,既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集思广益;也是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创新机关工作方法的一个尝试。
  能力建设持续升温
  2004年,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迅速得到落实。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干部,全国共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1万多人,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近1000人。
  大规模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50多个部委办局,共有430多万人次公务员参加了学习。各地都加强了对重点部门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务员的培训。坚持以考促训,全面提高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继续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组织实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和东北地区公务员对口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对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新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初任培训,69个部门近800名新录用人员参加了培训。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对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地各部门的公务员能力建设突出了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创新能力。
  上海市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党政领导人才开发计划、公务员素质提升计划。前者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能力建设,加强党政领导人才培养和储备为主要内容。后者包括以现代行政文化、行政理念为导向,强化公务员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培养,提高公务员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公务员专业素养。
  广东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施了党政人才培养工程。
  分类管理扩大“实验田”
  目前,我国约有500万国家公务员,由于工作职位不同,其工作性质、内容、职责以及资格条件要求存在很大差别。对广大公务员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类型公务员群体发展、成长的规律,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是满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有利于推进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尤其是考虑到与公务员法出台的衔接,加快探索、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更加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2004年,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探索力度进一步加大,探索的“试验田”已经在公安、安全、工商、法院等机关开辟和深化。在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国家安全机关技术侦察部门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是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的探索;在上海市工商局竞聘企业注册官,实施企业注册官制度,是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的探索;高法的书记员管理制度,可以说是对辅助类职位管理的一个有益探索。
  “人民满意”深入人心
  “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是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的最高奖赏。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让人民满意”,就是抓住了根本。
  2004年8月31日,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受到表彰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大多数工作在街道、乡镇等为人民服务的基层单位,工作在公安、税务、教育等政府窗口部门,通过自己崇高的思想境界、过硬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实绩,为广大公务员树立了榜样,为“公务员”的称号增添了光彩,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公务员勤政、廉政的新形象。
  广大公务员热烈响应、积极参与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各级机关纷纷把活动和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改变机关作风,积极探索人民群众评议公务员、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不良行政行为等活动结合起来;和推行政府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社区“一站式”服务结合起来;和牢固树立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结合起来。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持续开展,叫响了“公务员”这个称号,叫响了“让人民满意”这个主题,有力地促进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