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竞争 择优 效能 公务员制度实施十一年成效显著
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超过54万人通过网上报名,争夺103个相关部门所需的8400多个职位。这是公务员公开招考以来,报名人数最多的一次。
通过考试直接进入公务员门槛,11年前是很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让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的梦想变得现实可行。
11年来,有工人,有农民,但更多的是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通过考试源源不断地迈入党政机关的大门。也就是这11年,“公务员”这三个字在人们心中,完成了从可望到可及,从神秘到普通、从缺乏活力到竞争择优的转变。
“凡进必考”“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经过11年的历练,都已成为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对传统机关进人方式的重大变革,让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拥有了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为机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1994年起,各级行政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每年有13%左右的公务员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1996年到2003年,有470名公务员获国务院授予的荣誉称号,1.5万多名公务员获省部级荣誉称号,129名公务员、72个单位获得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中央文明办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1999年到2003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关共有42万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2003年竞争上岗人数占到了同年晋升人数的60%,从1998年机构改革开始,国务院有30多个部门的近2000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
———1994年以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2000万人次。近年来,培训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参训率不断提高,每年大约有230多万人参加培训。
而与此同时,考核、竞争上岗等制度的推行,使得这个被很多人看成“铁饭碗”的职位,也开始充满变数。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有3万人辞职;1996年至1998年共有4000多名公务员因考核不称职受到降职等处理,1998年以来,共有7.8万人受到各种行政处分。
11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与公务员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出更高要求。2002年初,中组部、人事部在调查研究、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起草公务员法。有关部门经过几年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公务员法草案,并正式提请12月25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务员法的即将出台,将使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从公务员管理条例到公务员法,使公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公开、竞争、择优、效能”的公务员制度,必将迸发出新的活力。(仁 兴)
通过考试直接进入公务员门槛,11年前是很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让成为一名国家公务员的梦想变得现实可行。
11年来,有工人,有农民,但更多的是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通过考试源源不断地迈入党政机关的大门。也就是这11年,“公务员”这三个字在人们心中,完成了从可望到可及,从神秘到普通、从缺乏活力到竞争择优的转变。
“凡进必考”“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经过11年的历练,都已成为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这一对传统机关进人方式的重大变革,让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拥有了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为机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1994年起,各级行政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每年有13%左右的公务员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1996年到2003年,有470名公务员获国务院授予的荣誉称号,1.5万多名公务员获省部级荣誉称号,129名公务员、72个单位获得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中央文明办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1999年到2003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关共有42万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2003年竞争上岗人数占到了同年晋升人数的60%,从1998年机构改革开始,国务院有30多个部门的近2000个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
———1994年以来,全国开展各类公务员培训超过2000万人次。近年来,培训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参训率不断提高,每年大约有230多万人参加培训。
而与此同时,考核、竞争上岗等制度的推行,使得这个被很多人看成“铁饭碗”的职位,也开始充满变数。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有3万人辞职;1996年至1998年共有4000多名公务员因考核不称职受到降职等处理,1998年以来,共有7.8万人受到各种行政处分。
11年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与公务员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出更高要求。2002年初,中组部、人事部在调查研究、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起草公务员法。有关部门经过几年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公务员法草案,并正式提请12月25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务员法的即将出台,将使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从公务员管理条例到公务员法,使公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公开、竞争、择优、效能”的公务员制度,必将迸发出新的活力。(仁 兴)
摘自: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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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创新公务员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