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教师兼职收入一至两成交学校
12月16日消息:上海市大学教师可以大大方方地去拿兼职收入了。市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透露,上海将出台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大学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参与社会兼职,但同时必须将兼职总收入的10%至20%交给所在学校。
多年以来,本市大学的一些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常常被其它学校私下请去兼职兼课。由于兼职未得到学校普遍认可,老师们获取兼职收入时只能遮遮掩掩。也有的教师甚至是一些有名气的教授,不安心自己学校的教学工作,热衷在外讲课,从而影响了本职工作。
记者曾就教师兼职问题随机采访过上海几所名牌大学的教师,他们几乎都认为,明的比暗的好,对兼职作出明确规定,更有助于学校管理。允许教师兼职能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兼职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有关政策规定,高校教师今后可以参与社会兼职,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高校教师参与社会兼职每周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学时限量。
高校教师参与社会兼职若未向学校报告,又影响了所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出,学校保留向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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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聘任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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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务人员业余服务和兼职工作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