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医生乱开药将影响晋升和评聘职称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5-03-18 浏览
    
       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物,切实降低药品费用,省卫生厅日前出台了《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暂行)》。今后医生不合理用药情况将被定期公示,不合理用药情况的考核成绩也将记入医生技术档案,作为个人晋升、评聘职称的参考。
       设立专家组监督审批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要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内设立由药剂、医务、医院感染科、护理、检验、临床专家组成的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应实行审批制度。未设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医疗机构以及门诊部、诊所类的医疗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合理用药监督工作。
       扩展用药须经患者同意
       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门诊部、诊所类的医疗机构的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征求患者同意。
       门诊开抗菌药量不超7日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日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除外);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经转诊在设区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凡使用自费药品、乙类药品治疗时,必须告知患者或家属,并签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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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是指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作者:熊俊萍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魏传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