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选十三名地厅级领导干部
云南省2004年公开选拔地厅级领导干部、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统一笔试日前在云南大学举行,该省符合条件的359名应试者参加13名地厅级领导干部岗位的公开选拔。
此次公选在许多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一是突出政绩考察,将被选拔者的成绩比例调整为3∶3∶4,即笔试和面试各占30%,政绩考察占40%。在政绩考察中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标准,避免单纯考察经济指标而忽视环保、资源、教育、卫生、治安等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状况。二是突出对基层工作经验的要求。参选者要求是任职满一年以上的现任正县(处)级领导干部,而且要求其具备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三是重视选拔高质量、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才。要求报考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领导岗位的人员,应同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避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四是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对云南特有的7个少数民族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笔试结束后,该省公选办根据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由省公选办根据综合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人选。(魏 可)
摘自:中国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