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获许可证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自去年7月1日颁布实施《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根据要求,对负责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资质审核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中介服务工作进行了规范,对境外就业中介市场进行了整顿。一年来,全国已有22个省份颁布了实施细则。截至6月底,已有124家企业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根据《规定》,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境外就业中介市场的规划、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从事介绍中国公民出境就业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程序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申办。这些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保障部的政府网站www.molss.gov.cn)上查询。公民对中介机构服务存有疑问,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如中介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