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鲁闽部署军转安置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面对今年繁重的军转安置任务,四川、云南、山东、福建省近期陆续召开会议,部署军转安置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四川省要求,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安置好师团职转业干部,继续将他们纳入市、县级领导班子建设规划,采取预留职位、带编分配、先进后出、增加非领导职数等措施,切实把师团职转业干部安排好。同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艰苦岗位工作以及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队转业干部,坚持安置与贡献挂钩的原则,在安置区域和工作单位上给予照顾;积极探索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抓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体系和由街道社区分散管理服务体系的建立,认真做好退役金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加强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工作。
  云南省强调,要继续坚持党政机关带头接收,政法、执法监管部门重点接收,企事业单位积极接收的原则,对有空编、有增员计划和需要补充人员的部门和单位,要优先从军转干部中补充。安置分配计划一经下达,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进一步增强自主择业的吸引力,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以缓解当前计划安置的压力。
  山东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军转安置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实行军转安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军地协调、上下衔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军转安置工作的合力。要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令权威,严肃军转安置工作纪律。
  福建省提出,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接收军转干部,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调整和充实人员要优先从军转干部中补充,事业单位要尽可能多地接收安置干部。要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积极推进军转安置改革,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要加强军转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宗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