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就业歧视 保护人才权益
近期,网络和报刊上均有关于就业歧视的报道,性别、年龄、学历、籍贯,甚至血型、姓名都成了用人单位将一部分求职人才拒之门外的理由。就业歧视行为严重侵犯了有关人群的就业权益,影响了我国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为每一个人的发展创造广阔的空间,把每个人的潜能和价值都充分发挥出来,人才的选择和任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就业歧视不仅违反了公开、平等、竞争的市场原则,影响了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损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人才市场建设中一直十分重视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国家在积极推动人才市场发展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有关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市场招聘行为,制止、消除各种就业歧视,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9月,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出台了《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该规定用一章的篇幅阐述了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明确了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对应聘个人进行歧视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加以查处、纠正,并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力求从根本上、制度上,消除各种就业歧视,为所有求职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平等就业的环境。
各地在人才市场建设实践中,也将防止就业歧视的政策和措施融入到人才市场运行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种就业歧视行为,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制定有关人才市场的地方性法规,绝大部分地方都制定了相关的政府规章,通过法规的形式对各种市场活动,特别是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进行了规定、约束。如北京、上海等地要求用人单位要如实公布招聘信息,禁止发布带有歧视性质的招聘广告。湖北、天津等许多地方还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身高、性别、籍贯等限制,歧视有关人群求职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以消除就业歧视给人才市场的发展、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由于我国人才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还不完备,再加上市场信息不对称,人才市场总体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导致了在人才市场上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等现象时有发生。就业歧视既是市场发育不完善的表现,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需要各级人事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首先,要进一步健全人才市场的法规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及时查处和杜绝各种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证人才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其次,要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市场价格、信息变化情况反映人才余缺,消除市场作用的盲目性,为人才流动、人才择业提供参考和依据。第三要加强对单位用人的指导,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使用人单位真正认识到人才的价值,掌握运用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对求职个人来讲,也要增强市场观念,努力调整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自己能力和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市场的需要,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特约评论员)
我国人才市场建设中一直十分重视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国家在积极推动人才市场发展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有关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用人单位市场招聘行为,制止、消除各种就业歧视,有效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9月,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出台了《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该规定用一章的篇幅阐述了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明确了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对应聘个人进行歧视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加以查处、纠正,并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力求从根本上、制度上,消除各种就业歧视,为所有求职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平等就业的环境。
各地在人才市场建设实践中,也将防止就业歧视的政策和措施融入到人才市场运行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种就业歧视行为,切实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制定有关人才市场的地方性法规,绝大部分地方都制定了相关的政府规章,通过法规的形式对各种市场活动,特别是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进行了规定、约束。如北京、上海等地要求用人单位要如实公布招聘信息,禁止发布带有歧视性质的招聘广告。湖北、天津等许多地方还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对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身高、性别、籍贯等限制,歧视有关人群求职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以消除就业歧视给人才市场的发展、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由于我国人才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还不完备,再加上市场信息不对称,人才市场总体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导致了在人才市场上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等现象时有发生。就业歧视既是市场发育不完善的表现,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需要各级人事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首先,要进一步健全人才市场的法规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及时查处和杜绝各种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证人才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其次,要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市场价格、信息变化情况反映人才余缺,消除市场作用的盲目性,为人才流动、人才择业提供参考和依据。第三要加强对单位用人的指导,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使用人单位真正认识到人才的价值,掌握运用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对求职个人来讲,也要增强市场观念,努力调整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自己能力和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市场的需要,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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