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高级人才洽谈会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人才服务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促进高级人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配置,合理流动,经人事部批准,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定于今年第三季度在北京举办“全国第五届高级人才洽谈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2004年9月18日(9:00~17:00)。 
  二、大会地点:中国建筑文化展览中心(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甘家口商场北50米)。 
  三、参会单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三资、股份制、集体、民营企事业单位,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中管企业。 
  四、大会内容:组织各类高级人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技术信息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进行项目洽谈和智力引进。 
  进场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和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本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 
  五、参会形式:参会单位凭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人才需求信息表及参会费,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市场登记报名。外地单位可以通过电汇等形式办理预定手续。应聘个人凭有效证件的原件提前购买入场券或会议当天购票验证入场。 
  六、展位设置及收费标准:大会设置展位116个,规格3m×3m的标准展位,每个展位收费3980元,铺设地毯,一桌三椅,另配一洽谈圆桌和两把椅子,含三人午餐。 
  七、宣传及信息发布:本次大会将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中国电视报》、《北京人才市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通过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为招聘单位提供为期一个月的信息发布。 
  为办好本次交流会,请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此通知后及早准备,积极组织单位报名,以便我们及时安排参会的有关事宜。 
  联系人:卫奇、冯维维 
  电 话:88083535-800、88083498 
  联系人:陈映 
  电 话:89628692、81986455 
  传 真:88083550 
  地 址: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人才市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甘家口商场北50米中国建筑文化展览中心)邮编:100037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开户名称: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行 号:042 帐 号:0200004209200000195 
  E-mail:serve@newjob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