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聘上岗带动整体改革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在“九省通衢”的湖北省,只要你想到事业单位竞聘领导岗位,而又具备这方面的领导才能,你就有机会成为某家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大展身手,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这一切美好前景都缘于2003年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今年人事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推行全员聘用制是重中之重。在改革中,也有人抱怨,直指“改革怎么都是先从‘小兵’身上开刀,为何不对单位领导也实行竞争上岗?”

  在改革进程中,湖北省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方式进行改革,既是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3年初,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出台了《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对内实行竞争聘任和选举聘任,对外实行考试聘任、招标聘任等多种形式聘任。而且明确规定无论是委任还是聘任的领导职务,一律实行3—4年的任期。任职期满重新进行新一轮的竞争或重新委任,所任职务及其待遇只在聘期内有效。同时还规定历任最高职务满5年以上,退休时才能按最高职务核定退休生活费,从制度上解决了事业单位领导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湖北省的大胆改革,无异于应时的强烈季风,鼓满了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大船的主桅高帆。湖北省卫生系统去年公开选聘了155名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孝感市委市政府今年把事业单位实行领导人聘任制作为一项全市的重点工作,到11月底全市已基本完成,215人通过竞争走上领导岗位,49人转到其他岗位。湖北省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办法,极大推动了全省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热潮。

  2003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把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列入全省38项重点改革之一,要求全省推行聘用制的单位比去年增加20%,总人数达到50万人,年底结硬账。任务艰巨,为保证如期完成,湖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省长罗清泉为组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宋育英和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为副组长。省委书记俞正声非常关注这项改革,并主持召开有11个县市党政一把手参加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座谈会。各市州和省直30多个部门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改革文件。

  北省直单位原来改革比较滞后,今年作为一个重点,5月上旬召开了省直11个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会;9月上旬召开了省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10月下旬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省直78个部门贯彻省直会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通报,目前省直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数已达到5500多人。为了解决凭关系进事业单位的问题,引进一批高学历有能力的青年人进入事业单位,改善了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今年,湖北省直33个事业单位还拿出150个岗位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工,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笔试(分专业出题)、面试、考核。

  为防止事业单位在“老人”问题没解决之前“新人”又成老问题,从今年3月1日起,除保密岗位和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外,湖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事代理、办理社会保险。今年,还有个别县决定,今后不再讨论事业单位的编制,事业单位进人全部由人事部门按岗位招聘,实行代理。

  回首1997年,武汉市在全省率先对294个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制试点。1998年,鄂州市、宜昌市、十堰市等地市相继试点,省直也选择了8个试点单位,但当时落实的只6个。到2002年底,全省实行聘用制度的单位达到1.7万多个,近40万人。而在今年《湖北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办法》出台后,极大地加快了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取得的成绩也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期。据截止到12月上旬的数据,湖北省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数22901个,签订合同的员工达556225人。这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年底硬账摆在面前,让人欢欣鼓舞!

  湖北省人事厅副厅长张伟东说,在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党中央确定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是对我国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所进行的有益探索,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行动。搞好这项改革,是人事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记者 云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