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磨一剑 直指四大问题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酝酿三年,数易其稿。最终,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审核,由省委、省政府于今年2月2日正式批准,同意深圳开始组织实施。改革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
  建立特区以来,深圳已先后进行过6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此次改革,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央编制办《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建公共行政管理体制试点批复》的精神组织实施的,据悉,中编办在全国批准了5个地方进行试点,深圳是其中之一。
  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行政的要求相比,深圳市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政府职能、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以及监督机制方面,存在差距。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四大问题:其一是政府管制事项仍较多。市直机关现有审批(核准)事项395项,其中不少审批事项中,一项之中含有若干小项,政府管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市场机制作用受到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其二是政府仍在直接承办市场可解决的事情。如公路建设养护等,总体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未转变到位。其三是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不够,不能很好地从全局角度、长远需求出发。其四是政府各部门在管理之中,热衷于管钱、管人、管物、管项目,不愿服务与引导;乐于搞审批坐机关,不愿动态跟踪监管;部门利益观念强,公共意识与公共责任感较差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上、机制上予以革除,对深圳各项事业的发展将会带来较大的危害。(未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