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泰山学者”工程
为全面提升山东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山东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分期实施,从2003年到2008年,实施第一期工程。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在“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带动下,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学术骨干。
为保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的投入学术研究,省财政和设岗学校每年列专项资金支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要配套部分经费,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提供5万元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同时,学校还要从科研场地、科研条件、人员聘用等方面对设岗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以50岁左右为主体,优先聘任那些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每年在岗工作9个月以上。(刘 运 福 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