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
为了促进人才流动,吸引高素质人才来创业,改善非瑞籍人才在瑞工作、生活环境,浙江省瑞安市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人才居住证的若干规定》,今后不想改变其户籍关系的外地人才来该市工作或创业,均可以申领《瑞安市人才居住证》,享受常住居民待遇。
这些待遇包括:可以按规定申请市各类科研成果项目;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资格登记;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和按规定在本市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人才居住证》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人才村公寓或经济适用房;其子女就学可享受与居住证所载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当地居民子女就学同等待遇。此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子女入学和入托可在全市范围内优先择校。(刘光静)
摘自: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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