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乐”也是一种腐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在基层调研时,不少党员群众反映,党政机关廉政勤政优政的氛围越来越浓,但仍存在着许多不太和谐的音符,如: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影响,节假日下乡钓鱼、狩猎、消遣;有的领导干部利用外出开会、考察的机会,游山玩水;有的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陪吃、陪喝、陪歌、陪舞,甚至陪浴、陪“敲背”;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公款请吃拉关系,甚至大慷国家之慨,用公款比阔气,讲排场。凡此种种,党员群众戏称为“以权谋乐”。
  “以权谋乐”者认为,他们的“休闲”、“应酬”行为是工作的需要、延伸与拓展,是工作的应有之义,否则便会影响工作的开展。据说,某地为取得外商青睐,默许机关干部尽情陪外商吃喝玩乐,只要“引来资”,“怎么样都行”,一定程度上给以权谋乐者披上了“合理”的外衣。
  其实,廉政无小事。“以权谋乐”只是以权谋私的一种特例,但它比以权谋私更具隐蔽性、抽象性和难鉴别性。从“谋乐”表象看,谋乐者起初不一定就想去“谋乐”,只是公务活动中得到了心理或生理上的精神享受,并没有取得实实在在的物质或经济利益;从“谋乐”实质上看,谋乐者确实凭借其权力影响或利用职务之便(虽然有时是不经意的),谋取了非经济性利益,从而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说,以权谋乐也是一种腐败。
  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一旦使用不当,就有可能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更有可能成为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远华案主犯赖昌星曾有句“名言”:“不怕做不到,就怕领导没爱好。”以权谋乐与投其所好是相辅相成的,享受生活与腐败奢糜仅是一步之遥。(本 善 长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