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事厅日前发出通知,就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活动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要求,强化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引导广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全面履行好政府职能,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今年开展评选表彰工作,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主题,把对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与评选表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表彰工作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引导广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强化公仆意识,引导广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加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引导广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省人事厅共同组织开展。
省人事厅公务员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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