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专电(记者 张晓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颁布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包括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企业培训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室内装饰设计员、服装模特、茶艺师、插花员、洗衣师等共计11个职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客观反映现阶段上述职业发展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这些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这11个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这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颁布,将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客观、规范、统一的从业依据和资格要求,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促进稳定就业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国家职业标准实行五级制,分等级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在结构、模式和内容方面对职业标准进行了改革,充分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更加适应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动就业工作的需要。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职业标准1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