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前天,北京市人事局发出通知,规定北京全市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通知所指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及差额拨款的单位。在机构编制内确需招聘的一般岗位在公开招聘之列,但政策性安置和涉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岗位除外。公开招聘对直属招聘人实行回避制度,招聘方有关亲属、朋友均不能参加应聘。 
    
    据悉,公开招聘的职位应按照有关工作计划、纪律制定,并报上级领导讨论通过。通知规定,市属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区县所属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应报区县人事局备案。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可以简化程序予以聘用。 
    
    按规定,公开招聘信息、过程及结果都应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反思: 
      在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一是亲属、朋友以什么来界定,几代之内的血缘关系才算是不能参加应聘的亲属。 
    
      新朋友、老朋友、一面之交的朋友、铁杆朋友等,哪类朋友不能应聘?二是仅仅因为是招聘方的亲属、朋友,一些人就被剥夺了应聘权利,这并不公平。我们反对“裙带风”与关系网,但不能因为这个就轻易剥夺公民合法的权益。不能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损害少数人的利益,为了大多数人的公平就让少数人遭遇不公平。 
    
      随着全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招聘制将是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招聘回避制如果得不到完善,后果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