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为“官”要承诺  不廉莫进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4月8日,江苏阜宁县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会议———廉政承诺会,来自全县41名新任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庄重提交了自己的“廉政承诺书”,保证“严守廉政纪律、执行廉政规定、树好廉政形象、带出廉政队伍”。
  组织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承诺”,是阜宁县干部监督管理和廉政教育的新增内容。围绕“廉政”和“承诺”的两个方面,该县将“廉洁表现”和“诚信品质”作为考察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门槛”,强调“不廉政的干部坚决不用”、“不履行廉政承诺的干部坚决不用”。鉴此,该县规定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任后,必须根据任职工作的特点,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立即拟定并提交自己的“廉政承诺书”,请求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监督。并保证“如果违反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组织任何处理”。
  为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廉政承诺”,该县还出台了“承诺公示”、“个人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违诺辞职”等配套制度,并及时为新任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裴仁刚 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