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措施加快人才引进步伐 大专学历可落户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羊城晚报讯记者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5月1日起试行的《关于加快广州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大大拓宽了广州人才引进的渠道和领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只要符合条件,也可落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单位接收的在国内普通高校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留学生,可进入广州市事业单位。 

  院士配偶可同时迁调 

  《意见》规定,除人事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规定不得招聘人员外,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才等,本人自愿并有单位接收和能够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可以批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引进;若其配偶及子女自愿不随迁、随调的,可以批准单方引进。 

  大专学历符合条件可落户 

  《意见》指出,不仅是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人才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样可以批准落户广州。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无论是单身人士本人或已婚人员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并有单位接收的,能够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就可以批准引进。 

  民企三资可申报引进人才 

  据介绍,广州市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均可直接向市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本单位需要的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人员来穗就业。而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民营、三资企业,可以直接向市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本单位需要的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人员来穗就业,其引进人才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政府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厨师具备条件也可引进 

  《意见》不仅仅是停留在科学家、大学生或中级以上职称等人士。对企业的老板、市场营销人员,甚至是厨师等行业佼佼者皆属广州可引进人才。《意见》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本人自愿并能够提供计划生育等相关证明,可以批准引进。 

  (一)在本市工商注册创办企业,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纳税额达200万元和聘用本市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员工100人,本人连续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副总裁、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满3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本人在穗创业经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发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经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并连续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副总裁、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三)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本人在穗连续从事市场营销、农业科技等行业工作3年以上,并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的人才。 

  (四)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本人连续从事传统中医、文化艺术、烹饪厨艺、雕刻等行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行业公认的特色技艺、社会效益和影响较大的人才,这种人才的认定将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进行测评。 

  广州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直接申报点,设在广州大学生就业市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7楼,电话85598256、85595875)。(羊城晚报/赵仲炜)